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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水坑与舍子救人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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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不满6岁的儿子和邻居家的孩子同时掉进大水坑时,焦昌龙首先救起别人的孩子,结果失去了自己的儿子。北京丰台区法院一审认定,九成的责任由征用该地的一家汽车博览中心承担,判决其赔偿焦昌龙夫妇22万余元。宣判后,老焦的妻子“扑通”一声给法官跪了下去.泣不成声地一遍一遍说着“谢谢法官”。
作者 沈光元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7年第7期40-41,共2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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