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国外相比较,中国征地制度存在许多严重缺陷:公共利益界定不清,导致政府土地征用权滥用;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导致失地农民利益严重受损等。因此,进行中国征地制度改革与创新具有迫切性。借鉴国外土地征用经验与土地征用制度的合理性,中国应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征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第一,通过立法形式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确保被征用土地的合理使用;第二,确认农民集体土地的财产权利,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征地补偿;第三,赋予农民应有的权利,建立公开、公正的征地程序。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89-91,共3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鲁东大学校基金项目<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用问题研究>(W2006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