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对内资、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率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内外资企业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促进国民经济更加健康、协调地发展。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了统一。新《企业所得税法》总体上不会对外资企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他们到中国来投资的积极性。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确定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新税率确定为25%;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出处
《商场现代化》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7X期325-326,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