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送变电公司主营电网建设属基建企业,在国发[2002]5号文件中,已划为主辅分离改革对象。最近出台的国办发[2007]19号文《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改革思路,并结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重新编排改革次序,实事求是地提出循序渐进的改革目标。送变电企业改与不改是不容争议的,改革势在必行,幻想维持现状是不切实际的。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7年第7期72-73,共2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