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法的传统概念正面临着挑战。本文以依法治国的理念为指导,主要以经济法对经济领域的公共治理为视角,分析了由国家法之外的明规则组成的软法机制,它配合着由国家法构成的硬法机制,分别和共同发挥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功能。软法现象是经济市场化、社会民主化、法律社会化及全球组织化的产物,它适合了市场经济、和谐社会、公共管理和国际合作的需要。因软法机制内容的丰富和问题的复杂,对软法的正当性和有效性尚待深入探讨。但硬法、软法的区分和组合,这的确属于前沿性、现实性的课题,应当引起足够的关注,以推进包括经济法制在内的整个法制建设的发展。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219-226,共8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