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定期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认真贯彻监督法,接受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除了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送《绥检要情》外,决定从今年起,分三次向该县的省、市、县250名三级人大代表报送《绥检要情》,定期报告检察工作进展情况。
作者 黄波
出处 《人大论坛》 2007年第7期40-40,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