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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足保险费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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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介绍 某地个体运输户高某,于2006年12月份将一辆16座面包车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2万元,应付保费2850元。当保险单填妥向高某收费时,高某声称钱未带够,因急于出车,要求先将保险单给他,下午再将其余的钱交来。在征得经办人同意后,高某交了保费1000元,将保险单带走。
作者 王利平
出处 《交通与运输》 2007年第4期73-73,共1页 Traffic & Transpor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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