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论我国《物权法》的意义、内涵、特点与政策导向
被引量:
2
Signif icance,Contents,Features and Direction of China’s Law of Property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导出
摘要
保护我国民事主体财产权益的重要民事法律《物权法》,在日前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历时15年制定的法律草案历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人大常委会八次审议,创造了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物权法》的颁发将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作者
肖元真
卢国华
史士忠
机构地区
上海经济研究所
华润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聚能食品有限公司
出处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44-47,共4页
关键词
物权法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导向
第五次会议
民事主体
律草
审议
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12
引证文献
2
二级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12
1
胡吕银.
《物权法》:徘徊在创新与保守之间[J]
.社会科学,2007(6):116-123.
被引量:4
2
任仁.
物权法的六大特点[J]
.中国远洋航务,2007(5):30-34.
被引量:1
3
张昕辉,谢涛.
物权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J]
.山西建筑,2007,33(26):239-240.
被引量:1
4
战雪雷 钟昱.物权法将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N]中国财经报,2007(003).
5
深圳报业集团特派记者 叶晓滨 滑翔 刘伟.颁行物权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N]深圳商报 (A),2007(A01).
6
任达.制定物权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N]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004).
7
吴光辉.
论我国物权法的创新与进一步完善[J]
.党政干部论坛,2008(1):33-35.
被引量:2
8
顾华详.
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问题研究[J]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9(2):95-104.
被引量:20
9
欧宁.
略论《物权法》的功能缺陷[J]
.法制与经济,2009,18(2):44-44.
被引量:2
10
王明锁.
论物权法对和谐社会构建的价值意义——兼谈物权法之主要缺憾[J]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3):64-73.
被引量:5
引证文献
2
1
杨晶.
论《物权法》的价值[J]
.大众商务,2010(16):272-273.
2
杨晶.
论《物权法》中的“物权”[J]
.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7):105-106.
1
孙佑海.
平衡经济与生态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物权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及其对环境保护的影响[J]
.资源再生,2007(4):6-7.
被引量:2
2
孙佑海.
物权法与环境保护[J]
.环境保护,2007,35(05B):14-21.
被引量:16
3
孙钰.
坚定不移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J]
.环境保护,2007,35(04A):9-12.
被引量:1
4
石佳友.
物权法中环境保护之考量[J]
.法学,2008(3):82-90.
被引量:24
5
李红.
分析化学法对环境监测的应用[J]
.科技与企业,2013(20):167-167.
被引量:8
6
郑伟军.
城市规划中的生态管理[J]
.科技创新导报,2010,7(14):220-220.
被引量:1
7
刘霄云.
论分析化学法对环境监测的应用[J]
.中国科技博览,2015,0(27):229-229.
8
朱婧嫄,华桂英.
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与天津滨海新区低碳经济战略思考[J]
.天津科技,2012,39(5):56-58.
被引量:3
9
安增军,陆莉莉.
论生态旅游业与生态城市建设[J]
.科技和产业,2013,13(3):32-35.
被引量:5
10
李颖.
电梯内擅自张贴广告 业主称“视觉污染”[J]
.中国质量万里行,2009(12):77-77.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年 第3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