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1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正式实施。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都具有重大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中也提出。要以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那么,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将如何结合监督法的精神,开展今年的人大监督工作昵?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本刊记者采访了参加会议的11个设区市的人大常委会主任,他们就监督法实施后,今年将如何开展本市的人大监督工作畅谈了各自的打算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