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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与“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比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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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企业通常应根据投资对象的变现能力及投资目的,将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进行会计核算。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应符合两个条件:①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且有明确的市价;②持有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
作者 周铁光
机构地区 湖南工业大学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32-3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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