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备用金”科目设置问题。《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介绍“1001库存现金”科目时规定,“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在会计科目表没有设置“备用金”科目的情况下,直接在“1001库存现金”科目里这样规范,很容易让读者误解为:备用金属于企业货币资金的一部分。因此,笔者认为,这里应改为: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55-55,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