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出口产品产值比例确定问题的规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此项政策适用时是针对企业的全部所得,既包括企业的自产产品销售所得,也包括其外购产品的销售所得.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79-79,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