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1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早前市面上虽有风闻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却未料到此次退税率调整范围达空前的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其中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摩托车的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至9%,下降了4个百分点。对于摩托车这种依靠价格优势出口的产品来说,这样的调整几乎将摩托车出口带来的微薄利润抵消,企业生存能力又一次面临严峻考验。
出处
《摩托车信息》
2007年第15期6-11,共6页
Motorcycl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