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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止无“身份证”肉菜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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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凡是进入广州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不论是外地莱还是本地莱,按规定需要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其外包装及最小单位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
出处 《广东农村实用技术》 2007年第6期4-4,共1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Rural Proctical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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