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舒适护理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效果。方法对100例住院精神分裂症康复期(住院2周后)患者实施3个月的舒适护理。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症状自评量表(SCL-90)和自制的患者舒适度/满意度调查表评价护理效果。结果SAS、SDS及SCL-90评分均显著高于干预前(均P<0.01);满意度/舒适度评分87.63±9.75,显著高于常规护理时期(55.18±10.42,P<0.01)。结论舒适护理有利于促进精神分裂症患者全面康复。
出处
《护理学杂志(综合版)》
2007年第1期63-64,共2页
Journal of Nursing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