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经历或者知悉案件情况的人。据此,应从四个方面完善与证人有关或者与伪证罪相近的罪名:一是把伪证罪主体中的"证人"扩大为一般主体,科学划分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二是取消包庇罪的规定;三是补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罪状,使之与妨害作证罪相协调;四是把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和诬告陷害罪归入妨害司法罪。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198-203,共6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