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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执法与广告发布的法理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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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4月27日,上海市工商部门公告了多个品牌的违法广告。要求限期改正。6月20日,上海工商部门对未进行修改的违法广告向社会公示。此后,宝洁有关负责人称。政府部门有可能对不同的艺术表现有不同的理解。界定某条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也有不同的评判标准。
出处 《国际广告》 2007年第8期32-33,共2页 International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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