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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中意思自治原则的价值取向 被引量:5

On Value Pursuit About The Rule Of Autonomy Of The Will In The Legal Application Concerning China's Foreign Con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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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意思自治原则作为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已为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及有关国际公约所确认。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应该借鉴国际公约和各国的立法实践来完善相关立法,在准确把握或界定意思自治的度的同时,应更积极地鼓励意思自治的合理扩张,促进涉外民商事交往的发展,构建国际民商事活动的和谐秩序。
作者 付志刚
机构地区 广东金融学院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24-126,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参见吕岩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论纲》,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法律出版社1999年卷,第56页.
  • 2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7页.
  • 3.《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84页.
  • 4赵相林,邢钢.全球化视野下的国际私法[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2):102-110. 被引量:6

二级参考文献1

  • 1张仲伯主编,赵相林等.国际私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共引文献30

同被引文献18

二级引证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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