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随着职业病待遇的逐步落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数量有了较大的增加。由于职业病的诊断结果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在用人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往往造成职业病诊断受理难、诊断无法进行。随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权意识的提高,
出处
《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447-448,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dustrial Hygiene and Occupational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