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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对预算单位的财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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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香河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近年来对县直属单位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在运作过程中,坚持“三个不予支付”的原则,即:凡支出的内容、款项与预算不符者不予支付,从而强化了预算约束;凡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开支不予支付,从而堵塞了各种漏洞;凡票据不规范的不予支付,对减少和控制财政支出漏洞、源头预防治理腐败,提高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作者 刘晓娣
机构地区 北京物资学院
出处 《商业会计(下半月)》 2007年第7期46-46,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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