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缺席,据统计,以缺席方式判决的案件占法院全部判决案件的10%左右。当前民事案件当事人的缺席情况逐年增多,主要有以下原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外出务工增多,地址不固定,法院传票难以送达:一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经营场所等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后,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造成送达困难;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责任或拖延诉讼,故意不到庭应诉等等。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39-43,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