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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计量单位恢复mmHg表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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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的精神,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Hg),但首次使用时应注明mmHg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1mmHg=0.133kPa)。
出处 《第三军医大学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5期1461-1461,共1页 Journal of Third Military Medic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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