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华北L乡为例,分析了经过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后乡镇政权的角色和行为。文章指出税费改革后,L乡政权财政上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没有多少实质性的财权、人事权和事务权,没有力量和动力提供公共产品,成为事实上的县级政权组织的派出机构,成为高度依赖县级政权组织的"政权依附者"。面对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处于依附地位的L乡政权难以转变政府职能,权力小责任大,因此经常采用"变通"的策略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出现各种失范行为。同时,在个人利益的驱动下进行谋利。因此,乡镇机构改革绝不应该仅仅停留在保证税费改革成果的初级目的上,而是应该进一步进行各项旨在转变县乡政府职能的深层次改革。
出处
《中国农村观察》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38-45,60,共9页
China Rural Sur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