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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房屋产权转移给子女不是分家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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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福州市公证处陈协心认为:有的地方房地产管理局认为:父母健在时要将其产权转移给子女,子女们要表态同意,不能缺一人。如果要办公证,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要到公证员面前在房产分析协议书上签字,若某个子女在外地,还要在当地办委托公证。房产赠与是指房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分家析产是对已经共同占有的房屋进行分割。
出处 《福建法学》 2007年第2期69-6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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