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政定位及司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决定了我国检察官职业化势在必行,社会条件的日益成熟、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队伍素质的稳步提升及改革经验的有效积累已经为检察官职业化提供了良好条件。遵循立足法治、切合国体,整体规划、系统推进,照顾现状、循序渐进,稳定队伍、促进工作等基本原则,通过重构检察官的准入机制和人事机制、优化检察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健全检察官的培训机制和职业保障、完善检察官的制约机制及行为准则等基本途径,实现检察官职业化,是全面履行新时期检察机关职能、实现全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保障。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7年第7期96-101,共6页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