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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担保物权制度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其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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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速资金的融通,简化手续,减少交易成本,更好地发挥抵押担保的功能,将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对最高额抵押作了规定,与《担保法》相比,增设了最高额质权担保制度。《物权法》关于最高额担保物权制度的规定,对银行信贷业务将产生重大的影响,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额担保物权制度对于银行信贷业务的有效发展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 焦正俊
机构地区 农行贵州省分行
出处 《贵州农村金融》 2007年第7期39-4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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