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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每县安排25万元母猪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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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财政厅、省畜牧办日前发出通知,在2006年生猪出栏在35万头以上的60个生猪主产县(市、区),新购买5头以上可繁二元母猪的农户,按每头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每县(市、区)安排补贴资金25万元。
出处 《中国猪业》 2007年第7期61-61,共1页 China Swin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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