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94号国务院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下称《船员条例》)。《船员条例》出台后,在船员、船公司以及船员服务机构等方面引起了很大反响。本刊先后组织刊发了系列文章,对《船员条例》进行宣贯。曾任中国海事局法规处处长的陈鹏,多年来一直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等方面的研究。他作为起草《船员条例》的主要参加人之一,对这部专门规范船员管理工作方面的法规有着独到的见解,从本期起本刊将连续刊出陈鹏同志撰写的对《船员条例》进行解读的相关文章。
出处
《中国海事》
2007年第6期23-27,共5页
China Maritim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