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出处 《税收征纳》 2007年第7期I0007-I0008,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