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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建立药品生产质量放行责任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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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河北省率先实行“药品生产质量放行责任人”管理办法,即在每个药品生产企业中确定一名药品生产质量放行责任人,作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最高负责人,行使质量管理工作的决定权。据悉,该做法借鉴了欧洲国家在GMP管理中的先进管理方式。
作者 石讯
出处 《首都医药》 2007年第08S期55-55,共1页 Capit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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