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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被控方证明责任问题思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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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公诉案件中,被控方原则上不承担证明责任,但因某些特殊原因法律要求被控方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其范围是:运用证明倒置的情况下、运用证明责任转移的情况下、无罪辩护的积极事实主张、影响量刑的情节的事实主张、推定适用的情况下,等等。被控方承担证明责任的内容是行为责任,不包括结果责任,证明的对象是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控被方只要履行了“说明”责任,达到了说明的要求即可解除证明责任。
作者 夏良田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法学院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81-85,共5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 2[英]鲁班特·克罗斯 赵秉志译.英国刑法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24.
  • 3叶自强.举证责任在特殊民事案件中的可分割性[EB].中国法学网.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2003年1月8日.

共引文献4

同被引文献31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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