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儒学圣人是道德权威、政治权威、思想权威多个维度的统一,在社会秩序建构中发挥着类似韦伯所说的"感召力权威"的作用。圣人作为政治权威是社会秩序建构的应然主体,体现了圣人和民众之间的支配和服从的关系。圣人作为道德权威是社会秩序建构核心价值的人格载体,能够通过其人格影响力把儒学所倡导的"仁"推广到家、国、天下等人类共同体中去。圣人作为思想权威是人类历史进程基本原理的领悟者,具有最高智慧,在社会秩序建构中发挥着百世之师的作用。先秦儒学在社会秩序建构中突显圣人权威旨在把制度权威和体现这种制度价值的人格权威结合起来,以追求长治久安,这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秩序建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出处
《北方论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76-80,共5页
The Northern Forum
基金
江苏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先秦儒家思想中的圣人与秩序建构"(05SJD20017)系列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