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至此,传闻已久的“两税合一”政策终于尘埃落定,实行了十余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简称《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笔者以为“两税合一”对国有企业会产生如下影响。
出处
《中国远洋航务》
2007年第8期80-80,共1页
China Ocean Shipp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