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关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工作安排的意见》发布以来,各地就建立“先建设后补助”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建立“先建设后补助”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必须借鉴和吸收我国多年的农业综合开发积累的实践经验,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为纲要,正确理解“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政策内涵,走出认识上的几个误区。
出处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07年第8期30-31,共2页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