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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求民意,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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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酒仙桥危改拆迁,首次由居民投票表决拆迁进程,此做法招致了一些争议(6月3日《新京报》)。的确,从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角度看,由多数人决定少数人财产权的做法并不可取,但同时也不能完全否定票决拆迁的价值。至少,有关政府部门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更加重视民意,赋予民众更多的决策参与权,毕竟是个好的开端。
作者 韩涵
机构地区 北京
出处 《社区》 2007年第07X期3-3,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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