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行政法学界有关我国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的探讨已经从原来百花齐放的局面逐步集中到控权和平衡两种理论上来。前者认为行政法就是对行政权力加以控制的法律,而后者则主张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行政机关与相对人自身的权利义务互相平衡。然而考虑到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间的互动关系、行政权本身所具有的扩张性和潜在危害性以及中国社会的社会文化背景,以限制政府权力为核心的控权论更为适合目前中国的国情。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48-51,共4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