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遏制公共场所火灾多发的势头,从源头上提高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水平,自今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工作。公共场所阻燃标识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共场所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的规定选用阻燃制品;二是使用的阻燃制品必须是经从事阻燃制品燃烧性能检验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三是阻燃制品必须按照规定加施阻燃标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分为六个大类:1)阻燃建筑制品;2)阻燃织物;3)阻燃塑料/橡胶;4)阻燃泡沫塑料;5)阻燃家具及组件;6)阻燃电线电缆。毒气和烟雾一直以来被消防研究界称为"火灾头号杀手"。而与塑料制品和塑料原材料性能相关性最大的恰恰包括发烟性能和毒性,以及热释放速率。GB20286-2006对阻燃制品燃烧后的发烟性能和毒性的限制,比欧盟的标准还要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