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学习贯彻监督法 开创工作新局面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保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自2006年初选举产生以来,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推进保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实施以来,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着力推进人大监督,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发挥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出处 《云南人大》 2007年第8期F0003-F0004,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