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合国制定的《京都议定书》是保护全球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领域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性法律文书。《京都议定书》第一次提出了对有关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并且还确立了联合履约JI(Joint Implementation)、国际排放贸易IET(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清洁发展机制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三种灵活机制以使《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的附件Ⅰ国家(即发达国家)达到各自所应承担的减排义务。
出处
《中外能源》
CAS
2007年第4期90-90,共1页
Sino-Global Ene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