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拾得遗失物,乃是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事。之所以将这一日常行为在法律上设定为一种制度,即"遗失物拾得制度",则是基于保护拾得人和遗失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物权的归属,稳定社会关系和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的考虑,更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为兼顾当事人的利益,民法特别规定了在遗失物拾得人与所有人之间发生债的关系,即报酬请求权,同时新的物权法对遗失物的权属作了明确的规定。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07年第4期122-123,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