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物权法》创新规定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产,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比较,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规定更为明确和完整。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理基础在于公示和公信原则,其构成要件有特定的要求和内容,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所有权转移和债权请求权的效力,将对我国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206-209,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