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最近开展的读者调查活动中,有一些读者对《电脑与法律》专栏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其中少量读者(基本上是年青读者)对本栏填了“不感兴趣”.究其原因,一部分人认为文章太深,太理论化,引不起兴趣,这是我们要认真改正的.但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则表示“本人对法律不感兴趣”,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我们认为,青年朋友们还是应当关心一下法律.社会在进步,国家的法制在健全.不懂法,是会吃亏的.对社会,对个人都不利.搞电脑的人,一下子确实不易熟悉法律,但只要花点时间,耐心接触一下与电脑有关的法律知识,就不但会逐渐引起兴趣,而且会大有裨益的.
出处
《电脑》
1997年第2期11-12,共2页
Computer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