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事会制度是我国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我国目前应当完善而不是取消监事会。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普遍行同虚设的具体原因是由于现行监事会缺乏独立性,监事的专业性普遍不足,监事会没有监督的动力,其监督权力无法落实等,而根本原因则在于我国监事会功能定位不准。基于利益相关者治理理论,我国公司监事会的功能应该定位于代表利益相关者对董事会、经理层实施监督。我国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利益相关者治理下的公司监事会制度。
出处
《安徽科技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54-57,共4页
Journal of Anhu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