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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钱,想说爱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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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6月29日至今,发布在江苏省政府法制网上的《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第一稿)》,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妇女有权了解配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此条款一出,引起了大家广泛关注。此条款究竟有多大现实意义?凭借这个法律武器,妇女们的权益真的能受到保障么?而男人存“私房钱”的目的又是什么?
作者 潘振华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07年第15期40-41,共2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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