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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此次资源税调整是自1994年开征以来涨幅最大的一次,业界将其视作我国资源税改革大幕开启的标志。
出处 《经济》 2007年第8期103-10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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