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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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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重、特大火灾隐患,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制定出台了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决定每年拿出10万元专项资金,对举报火灾隐患人员进行奖励。目前,10万元奖励基金已全部划拨到位。
作者 孙洪福
出处 《中国消防》 2007年第13期44-44,共1页 China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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