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倾销本是一种针对不公平竞争的纠正手段,WTO及其前身GATT都制定并完善了反倾销协议,各国也制定自己的反倾销法规,对倾销行为进行打击,以维护公平贸易秩序。由于反倾销虽然在保护国内一部分相关产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它可能损害到国内下游用户及最终消费者等利害关系方的利益。同时由于反倾销协议本身存在一些不合理性,使许多国家以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滥用反倾销措施进行贸易保护。因此,有必要规定公共利益原则,从最大程度上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贸易保护主义的滥用。
出处
《铜陵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28-29,共2页
Journal of Tongli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