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直观"概念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具有中心意义,"本质直观"则是"直观"的最终朝向。然而,"本质直观"不是一蹴而就的——素朴的"感性直观"包含着巨大的"缺漏",它需要一个中间环节才能上升至"本质直观",这个中间环节就是"范畴直观"。基于"范畴直观"的这种重要性,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二研究的第二篇对"范畴直观"作了详细的论述。"范畴直观"的统握性、整体性、观念性是"直观"概念不断扩展、深化的关键。
出处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4期445-448,共4页
Journal of Huaiyi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