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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破产无效行为制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的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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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目前规定了两种破产无效行为制度,即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破产行为无效,对这两种制度进行具体分析有助于我们领会新企业破产法的真谛。同时,根据传统民法的原理,在意思表示有缺陷的情况下,企业的破产行为似也应认定为无效。
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02-103,共2页 Henan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2

  • 1德国破产法第129条,第132条第2款,第133条,第91条第2项,第142条.
  • 2郑冠宇.“破产撤销—德国1994年破产法简介”[J].月旦法学,:118-118.

共引文献14

同被引文献11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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