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广西农村妇女尤其是未婚、已婚、离婚、丧偶等四类妇女土地权益的现状进行了研究。从国家方针政策的制约,导致农村土地小调整次数无章可循;"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结构弱化了女性群体利益;法律与政策上的不完善,导致土地承包中实际操作困难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广西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不力的原因。最后提出,应加强相关立法,全面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规定,实行土地权利共有人登记制度,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流转方式,明确土地权的归属问题,加大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的配合力度,共筑一个强有力的、有效可行的妇女土地保障体系。
出处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4期34-38,共5页
Journal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